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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肤病医院 三级皮肤病医院

皮肤病医院三级皮肤病医院一、床位: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。二、科室设置:(一) 临床科室:至少设有皮肤内科、皮肤外科、真菌病科、康复理疗科、中西医结合科、性病科、预防保健科;(二) 医技科室:至少设有药剂科(含制剂室)、检验科(含真菌检验)、放射科、手术室、病理科、治疗室、消毒供应室、病案室。三、人员:(一) 每床至少配备1.03名卫生技术人员;(二) 每床至少配备0.4名护士;(三) 每临床科

皮肤病医院

三级皮肤病医院

一、床位:

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。

二、科室设置:

(一) 临床科室:至少设有皮肤内科、皮肤外科、真菌病科、康复理疗科、中西医结合科、性病科、预防保健科;(二) 医技科室:至少设有药剂科(含制剂室)、检验科(含真菌检验)、放射科、手术室、病理科、治疗室、消毒供应室、病案室。

三、人员:

(一) 每床至少配备1.03名卫生技术人员;

(二) 每床至少配备0.4名护士;

(三) 每临床科室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。

四、房屋:

(一)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;

(二)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;

(三) 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。

五、设备:

六、制订各项规章制度、人员岗位责任制,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,并成册可用。

七、注册资金到位,数额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。

(注:目前我国不设一、二级皮肤病医院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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