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门诊部基本标准(2022版)
一、科室设置:
(一)临床科室: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。急诊室、内科、外科为必设科室,妇(产)科、儿科、中医科、眼科、耳鼻喉科、口腔科、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;
(二)医技科室:至少设有药房、化验室、X光室、治疗室、处置室、消毒供应室。
二、人员:
(一) 至少有5名医师,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;
(二) 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;
(三) 至少有5名护士,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;
(四) 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。
三、房屋:
(一) 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;
(二) 每室必须独立。
四、设备:
(一) 基本设备:
氧气瓶 人工呼吸机
电动吸引器 气管插管
洗胃机 心电图机
显微镜 尿常规分析仪
血球计数器 生化分析仪
血液粘度仪 恒温箱
电冰箱 X光机
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
B超
药柜、转台、密集架、调剂台
静脉切开包、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
(二)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。
五、制订各项规章制度、人员岗位责任制,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,并成册可用。
六、注册资金到位,数额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。
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(收原件)
需具备以下要点: (1)申请单位名称、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、年龄、专业履历、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; (2)所在地区的人口、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; (3)所在地区人群健康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; (4)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; (5)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、选址、功能、任务、服务半径; (6)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、时间、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; (7)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及结构、人员配备; (8)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、设备配备; (9)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; (10)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、供电(双电源)、上下水道、消防设施情况。
成都武侯区办理综合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:
法定依据
(一)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(2022年修订);
(二)《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(2001年修正);
(三)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(2017年修正);
(四)《成都市卫生健康领域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实施方案》(成卫健函[2021]199号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