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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门诊部

中医门诊部中医门诊部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85%。一、 科室设置:(一) 临床科室: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临床科室;(二) 医技科室:至少设有药房、化验室、处置室等与门诊部功能相适应的医技科室。二、人员:(一)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%;(二) 至少有4名中医师,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;(三) 至少有2名护士、1名中药士及相应的检验、放射等技术人员。三、房屋:(一)

中医门诊部

中医门诊部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85%。

一、 科室设置:

(一) 临床科室: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临床科室;

(二) 医技科室:至少设有药房、化验室、处置室等与门诊部功能相适应的医技科室。

二、人员:

(一)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%;(二) 至少有4名中医师,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;(三) 至少有2名护士、1名中药士及相应的检验、放射等技术人员。

三、房屋:

(一) 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;

(二) 每室必须独立。

四、设备:

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。

五、制订各项规章制度、人员岗位责任制,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,并成册可用。

六、注册资金到位,数额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中医(药)行政管理部门确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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