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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综合医院

三级综合医院一、床位: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。二、科室设置:(一)临床科室:至少设有急诊科、内科、外科、妇产科、儿科、中医科、耳鼻喉科、口腔科、眼科、皮肤科、麻醉科、康复科、预防保健科;(二)医技科室:至少设有药剂科、检验科、放射科、手术室、病理科、输血科、核医学科、理疗科(可与康复科合设)、消毒供应室、病案室、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。三、人员:(一)每床至少配备1.03名卫生技术人员;(

三级综合医院


一、床位:


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。


二、科室设置:


(一)临床科室:至少设有急诊科、内科、外科、妇产科、儿科、中医科、耳鼻喉科、口腔科、眼科、皮肤科、麻醉科、康复科、预防保健科;(二)医技科室:至少设有药剂科、检验科、放射科、手术室、病理科、输血科、核医学科、理疗科(可与康复科合设)、消毒供应室、病案室、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。


三、人员:


(一)每床至少配备1.03名卫生技术人员;


(二)每床至少配备0.4名护士;


(三)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;(四)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;


(五)工程技术人员(技师、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)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%。


四、房屋:


(一)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;


(二)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;


(三)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。


六、制订各项规章制度、人员岗位责任制,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,并成册可用。


七、注册资金到位,数额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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