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
口腔科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(SOP)

2024-05-23 10:40:24 admin 0

 口腔科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(SOP)

一、 诊室清洁卫生,保持通风。通风不良时应每日消毒,诊疗中可采用动态消毒,或清洁卫生后紫外线照射30-60min ,每日1-2次,有记录。

二、各诊室有流动水洗手池,非接触式水龙头,洗手液及干手设施;用肥皂时,皂盒清洁干燥;干手可用纸巾,如用毛巾干手,个人专用,每日班后清洁,不得公用。

三、综合治疗椅医生手触摸的地方如开关、灯柄、治疗抬拉手、三用枪手柄、光固化机等用后 及时消毒;有条件可使用一次性护套或薄膜,一人一用一换;综合治疗椅头架罩护套,一人一用一换;其他表面上、下午诊疗结束后用500mg/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,遇污染随时消毒。

四、牙科手机每次治疗前和结束后应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秒,尽可能使用防回吸手机。每日工作开始前应先冲洗牙科水路,以减少微生物数量。

五、痰盂随时冲洗保持清洁,上、下午诊疗结束后用500mg/L含氯消毒剂刷洗消毒,作用30min。

六、吸唾过滤装置在治疗结束后立即冲洗,根据使用频率定期清洗,弱吸使用频繁2-3天清洗,不频繁可1-2周清洗一次 ,强吸每月清洗一次。

七、综合治疗椅可拆卸的备用储水瓶,使用时注入纯水或蒸馏水,后吸时清洁,干燥备用。

八、每日工作结束湿式清扫,遇血液污染随时消毒、清洁, 先用500mg/L含氯消毒剂喷洒污染处,消毒后用纸巾等擦拭干净,再清水擦拭。抹布每日清洁、消毒;拖布清洗后晾干。

九、口腔诊疗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,锐利器械及时置于锐器盒内,防止锐器损伤;废弃的显影液、定影液按化学性废物收集,交指定部门处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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